MENU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首页栏目»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中共南昌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件

南昌大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昌大宣字[2010]3号

 

关于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纪念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两个《决定》颁布15周年,促进我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再上台阶,进一步推动全校上下形成齐抓共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根据省综治委《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3月上旬至4月上旬在全校开展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和谐平安校园建设”为主题的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03月15日 4月15日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平安昌大”、“平安校园”主题,以提高师生员工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为着眼点,进一步加大力度,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坚持把握昂扬向上、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的宣传导向,营造强大舆论氛围,激发广大师生员工的参与热情,推动平安建设和综治维稳各项措施的落实,保持学校治安长期和谐稳定。

三、宣传内容

1、宣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宣传党中央和省关于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指示精神;宣传我校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学校发展、保障师生员工安居乐业等方面所取得的成就。

2、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使广大师生员工明确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责、任务、要求,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3、宣传各单位维稳综治责任单位责任人全面执行综治领导责任书,认真履行保学校、保校园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大力落实校园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具体做法、先进典型。

4、宣传各单位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行动以及加强校园治安防范,建立校园治安长效管理机制,增强师生员工安全感的经验和成效。

5、宣传开展群防群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严打”整治斗争、见义勇为、敢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先进事迹和好人好事。

6、宣传法律法规和治安防范知识,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律观念和防范意识,利用多种宣传途径揭露犯罪手段和骗术,增强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四、宣传形式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宣传横幅、橱窗、黑板报、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文艺晚会、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深入院区、深入班级、深入厂区、深入楼栋、深入宿舍区。广泛开展综治宣传,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律观念和防范意识,使宣传月活动真正起到宣传、推动综治工作的目的。同时,综治宣传活动月期间,各单位要在单位以及学生楼栋的显著位置悬挂综治宣传标语。

五、宣传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发挥优势,努力扩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形成一定的宣传声势。

2落实综治责任制。各单位要抓住时机,层层签订维稳、综治、防火责任书,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交叉到位。

3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宣传月活动既要采取以往行之有效的各种宣传工具和宣传形式,又要与时俱进,做到主题要鲜明、宣传要广泛、内容要丰富、形式要多样、效果要明显,积极采取新的宣传活动形式和方式,更加贴近师生、贴近员工、贴近实际,努力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精神在广大师生员工中“入脑入心”,收到实效。

4加强联系与沟通。各单位要加强与宣传和综治部门的联系,积极提供宣传信息及稿件,形成声势,在广泛采用传统的师生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的基础上,积极运用互联网媒介,不断拓展综治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质量和实效。

5、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在 4月20日 前将宣传月活动的方案、总结及相关材料报送综治办,此活动的开展成效与要求报送的时间和材料,将纳入年度综治考评。

 

附: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标语.doc

 

 

中共南昌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南昌大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综治  宣传月  活动                  

  送:省委宣传部   省委教育工委   校领导 

 送:校内有关单位                       

  对:尹君怡         二O一O年 三月十五日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