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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深入开展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校园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5月6日至8日。各单位要立即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隐患和管理的薄弱环节,要立即进行整改,并将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学校保卫处,同时要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不出问题。

 2、抽查整改阶段:5月11日至13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将成立督察组,对校内各重点区域、关键部位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督促整改落实,跟踪督办。

 二、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单位领导要亲自部署本次检查工作,要正确认识学校安全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特别要从 “5.1” 我校前湖校区第九食堂发生天花板石膏吊顶掉落意外事故中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及畏难情绪,预防和遏制学校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精心组织,认真排查。各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员,对所管辖区域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做到地毯式、全覆盖、不留死角。

 3、加强整改,狠抓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进行建档登记,并及时采取排险解危措施消除隐患,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检查内容

 1、排查要覆盖消防、治安、交通、食品卫生、自然灾害预防等各个方面,特别是要对校内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物、教学生活设施进行一次地毯式的安全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2、检查范围:校内各教学大楼、实验大楼、行政办公用房、学生公寓、学生(教工)食堂、音乐厅、图书馆、架空层、室内体育馆、室内游泳馆、家属区、锅炉房、危险化学品仓库、校内教学生活设施等重点场所,特别是要加强对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幼儿园房屋建筑的隐患排查。

 3、检查重点:建筑主体结构是否存在裂缝、变形、下沉等损坏现象;房屋建筑内外的门、窗户、电风扇、吊灯、空调(外机)、电梯、楼道护栏、电子屏幕、天花板、外墙皮、广告牌等外装饰层及构件是否存在破损和坠落可能;校内体育运动器械设备是否完好。

 及时准确掌握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此次隐患排查实行零报告制度,请各单位认真填报《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统计表》(附件1),经单位盖章和主要领导签字后,于5月11日之前将纸质盖章版报学校保卫处。保卫处联系人:陈俊,联系电话:18779126267(安保楼303)。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统计表.doc

 

                            保 卫 处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