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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持学校的安全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稳定工作无小事的思想意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教育疏导,预防在前。各单位要组织做好对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传销、防邪教、防人身侵害、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保卫处要加强治安、消防和交通安全管理,严格门卫管理制度,坚持巡逻和值班,加强校内安全重点的管控措施,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保证学校交通秩序;党委宣传部、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团委、网络中心要加强校园网管理,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对校园网信息实行24小时监控;后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学生食堂管理,保证饭菜质量和价格平稳,确保饮食安全。
  各单位要加强信访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可能引发**件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防止因排查疏漏、化解不力而造成不良后果。要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问题和师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做好解释、说服工作。要加强对本单位安全稳定形势的分析研判,找准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防止小隐患酿成大问题。
  三、开展检查,消除隐患。各单位要集中力量开展以消防、治安、交通、饮食卫生、自然灾害预防、危险化学品等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安全防范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对学生公寓、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等人员集中场所进行检查。各单位要认真检查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查找火灾隐患。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认真梳理,加大整治力度,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危险品的管理。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申购制度,尽可能做到零库存。要明确管理责任,严格对申购人、管理人、发放人、使用人、发放时间和实验结束“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的处置情况等进行登记,全面掌握使用情况,防止出现管理死角。要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办理领用手续,加大储存、使用、处理环节的管理力度,做到实验前有制度、实验中有检查、实验后有查验,确保整个流程不失控。特别要加强剧毒化学品和特定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对其购买、出入库必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严加保管。要详细记录剧毒化学品和特定易制爆化学品的领、用、剩、废、耗数量,用后剩余的部分必须立即安放于学校危险品仓库。严禁私自从外单位购买、获取剧毒化学品和特定易制爆化学品或将其转让,杜绝发生因使用、管理不当而造成的各类安全事故。
  四、加强督导,注重落实。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对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要根据学校各项工作要求抓好落实。校综合治理办公室将成立督导组,对各单位安全稳定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五、加强值班,畅通信息。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单位领导外出请假和主要领导不同时外出的规定,确保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在岗在位。学校总值班及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信息联络畅通,重大问题要随时报告,及时妥善处理,严禁出现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的情况。
  请各单位于 2013年5月15日 17:00之前将安全检查情况报校综合治理办公室。有关单位做好危险品的摸底排查工作,做好登记造册,并将有关情况报校综合治理办公室。联系人:钟晨,联系电话:83969161,15979181616。
  校综合治理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安全稳定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并将此纳入2013年学校综合治理考评范畴。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13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