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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级新生户口落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6级新生报到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新生户口落户及身份证办理工作顺利进行,保卫处将于9月6日至20日统一集中安排相关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校新生凭下列材料办理落户

1、《户口迁移证》原件;

2、《入学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身份证专用相片2张(请在每张相片背面用水笔写上姓名、身份证号码);

5.外地新生落户必须办理本地新身份证,南昌市区、县(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湾里区、新建区、南昌县、安义县、进贤县)及九江、抚州地区的新生自愿办理新身份证。

二、落户材料要求

1、《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与《入学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一致;

2、《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籍贯、身份证号码等内容不得涂改;

3、《户口迁移证》上的籍贯、出生地两项须规范填写为XX省XX(市)县;如若地址错误,应及时退回原户口迁出地予以更正;

4、《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必须写明:南昌大学学府大道999号或1299号;如若地址错误,应及时退回原户口迁出地予以更正;

5、凡办理了户口迁移的新生请务必在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户口迁移证》及其他落户所需材料上交所在班级辅导员办妥户口迁移手续,超过规定时间的按照公安机关规定不再予以办理落户。

三、请各学院新生辅导员以班级为单位收齐需要办理落户学生的《户口迁移证》、《入学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专用相片两张以及填写好的《2016级新生户口迁移登记表》(见附件一),于2016年9月6日至13日17:00前交至保卫处户籍科(地点:前湖校区安保楼104室,办公时间:9:00―17:00,联系电话:83969160),由我处户籍科前往红角洲派出所统一办理落户手续。

四、东湖校区研究生(含医学院升研学生)的户口落户工作由保卫处东湖校区另行通知(咨询电话:86360110,联系人:饶娟),软件学院新生户口落户工作由保卫处青山湖校区另行通知(咨询电话:88304864,联系人:李萍)。

请各学院督促新生辅导员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协助我处和公安户政部门共同完成2016级新生户口的落户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关于做好2016级新生户口落户工作的通知.doc

                        

                         保卫处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