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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暑假前和暑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周历安排,今年暑假时间为7月9日至9月6日。教职工从7月10日开始放假,9月6日正式上班。为进一步加强学校2015年暑假前和暑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维护学校稳定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暑假前和暑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亲自部署,统筹安排,分管负责同志要督促检查落实情况。要逐级建立健全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切实把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落到实处。

二、深入开展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暑假前,各单位要集中力量组织一次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大排查,全面排查安全漏洞、风险隐患,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要在5月份校园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采取回头看,各职能部门要对《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统计表》中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层层分解,能解决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实行销账制度;要认真解决涉及师生切实利益的实际问题,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切实把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校内、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安全教育,提高防范能力。暑假前,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季节性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要加强学生预防溺水安全常识教育,重点教育学生掌握正确的救生方法,切实提高学生在突发溺水事故时的自救自护能力;要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及时掌握毕业生思想状况,关注毕业生的心理问题,听取毕业生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就业指导;要提醒学生远离极端宗教、邪教和传销组织,提醒学生在回家和返校期间注意防范各种形式的诈骗行为,提醒学生要慎重参加各类社会组织开展的活动;要加强对各类重点学生的关心和关注,发现可能引发极端事件的苗头或有倾向性行为的要及时进行疏导和教育工作;是要对留校学生的生活进行妥善、周密的安排,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提醒,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四、加强校园管理,完善工作预案。保卫处要进一步严格门禁管理,控制外来人员,加大校内重点要害部位的治安巡逻力度;要加强对暑期在校内举办各种培训班的管理,对各种办班活动要严格审批,防范利用学校场地从事非法招生办学活动;要加强校内湖泊、水塘检查巡查力度和假期学校游泳馆管理,严防发生校内溺水死亡事故;学工部门要加强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防止事故和治安案件发生;要加强对毕业聚餐、聚会等重点环节的安全教育管理,确保学生安全文明离校;后勤集团要做好暑假期间的用水、用电、用气和交通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物业公司的检查、监督,确保物业公司值班人员的落实到位;资产管理处要做好各学院实验室管理的检查、监督、指导工作,不定期检查实验室的使用情况,对假期实验室的使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同时督促暑假期间各学院危险品统一归口管理有关学院和实验室暑假期间安排实验的,要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落实责任人;要充分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做到事故发生处理迅速、行动果断及时,确保突发事件妥善处置,尽快平息。

五、坚持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安排,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履行交接班手续;要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遵守单位主要领导外出请假和领导不同时外出的规定,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学校总值班及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信息通畅,重大问题随时报告,及时妥善处理,严禁出现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的现象。

请各单位于7月6日17:00前将本单位暑假值班安排,包括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以表格电子文档形式通过办公网)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和保卫处。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联系人:龚玮,联系电话:83969032(办公楼423);保卫处联系人:雷乐,联系电话:83969162(安保楼301)。

学校总值班室电话:83969099;保卫部(处)值班室电话:83969110(前湖校区)、88304110(青山湖校区)、86360110(东湖校区)。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