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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综治工作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综治责任单位:

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各责任单位上半年综治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2013年度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和要求,校综治办决定对校内各综治责任单位综合治理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各综治责任单位自查自纠阶段: 6月19日 6月25日

2、校综治办抽查阶段: 6月26日 7月1日

二、检查安排及要求

1、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把中期检查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将单位自查报告和上半年综治工作总结于 6月26日 17:00前报校综治办。

2、此次抽查不事先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对综合治理工作、矛盾排查、纠纷调处、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等工作的实绩,采取查阅相关资料、个别访问、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通过此次检查,及时了解各单位综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改进意见,把中期检查变发现典型、推动工作的动力,变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举措。

各单位自查报告和上半年综治工作总结报送情况将作为2013年度综治考评的重要依据。

 

 

                         南昌大学综治办

                          2013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