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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5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所有毕业生户口必须在离校前办理迁出手续。5月25日,接红角洲派出所的通知:6月初因南昌市公安户政系统升级,届时无法办理户口迁移业务。我处决定自6月1日起开始办理2015届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5月26日―28日:各学院毕业班学生填写我处下发的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相关表格已发至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oa办公自动化系统邮箱)

 2、5月29日―31日: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上交填写好的户口迁移登记表(各类表格打印纸质版上交)。

 3、6月1日―5日:我处前往红角洲派出所统一打印《户口迁移证》。

 4、6月上旬:通知各毕业班级辅导员或班干部前来安保楼户籍科领取打印好的《户口迁移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各毕业班级辅导员或班干部请务必将《户口迁移证》在学生离校前发至毕业生手中,并督促毕业生持《户口迁移证》及时前往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二、办理程序

 户口迁移工作以班级为单位统一进行。各班级至少指派一到两名班干部将本班级同学户口迁移详细地址准确无误填写在相关表格内(详见附表)具体程序如下;

 1、已落实工作单位且单位能够接收其户口的同学,可将户口迁往工作单位落户地址必须跟派遣证地址一致,否则派出所不予落户);

 2、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同学,可将户口迁回原籍或迁往人才交流中心(落户地址只需填写清楚x省x市x区(县)xx派出所即可)

 3、考入外校读研、博的同学,可直接将户口迁往就读学校(落户地址必须填写清楚xx大学、x省x市(区)xx派出所)

 4、凡将户口迁往工作单位、迁往外校、迁回原籍、迁往人才交流中心的同学填写表一

 5、本校升研、博的同学请填写表二,并在开学后(9月20日前)将本人录取通知书原件交我处审核,以便公安户政部门为其更新户口信息及重新办理落户。 

 三、入校时未迁户口的同学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可直接前往前湖校区安保楼301室办理离校盖章手续。

 四、东湖、青山湖校区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由东湖、青山湖校区保卫办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我处户籍科联系,电话:83969160,办公地点:前湖校区安保楼104室。

 特此通知

  附表一.doc

  附表二.doc

 

                      南昌大学保卫处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