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首页栏目» 通知公告

关于切实做好暑假前及暑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部门): 

当前,毕业生离校在即,暑假也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维护高校稳定工作会议和省综治办、省维稳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维护我省高校稳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愉快的暑假,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校内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维护学校稳定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担负起维护学校安全和稳定工作的责任。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部门)暑假前和暑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亲自研究部署,统筹安排,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各单位(部门)要层层建立健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维护稳定的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事故、刑事案件和**件的,对没有及时发现、整改治安防范和安全工作中重大隐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加强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一是要继续在全校学生中开展“诚信考试、文明离校”活动,切实做好学生期终考试、放假离校和外出旅游等活动的教育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做好毕业生的文明离校工作,及时掌握毕业生思想状况,认真听取毕业生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学生就业指导,提供就业服务,将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努力化解各种矛盾;三是进一步强化管理措施。放假前,学校所有学生工作干部必须全员在岗在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有重要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四是要精心组织好学生离校工作,主动为学生离校购买车票等提供便利,教育学生必须到具备资质的客运单位租用交通工具。

三、认真开展暑假前安全检查和教育。各单位(部门)在放假前要集中力量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检查要覆盖消防安全、治安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等各个方面。要注意查找火灾隐患,检查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特别是前期公安消防部门、校保卫处下发《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的有关单位(部门),要抓紧时间完成整改。要结合影响学校稳定因素的排查,认真排查、梳理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果断措施迅速解决。放假前,各学院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班会、集体活动等形式,针对性地在学生中开展一次以交通、火灾、食品中毒、溺水以及外出旅游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和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四、加强假期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一是校保卫处要加强对校园、教职工宿舍和学生宿舍的治安巡逻,严防敌对势力、犯罪分子伺机破坏和窜入校园作案。二是有关各单位(部门)要妥善保管危险品,切断公共场所用电设施的电源,避免发生火灾。有关单位(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商住楼防火安全的管理,严禁在商住楼店面、超市等地储存、使用、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违章用火用电;严禁堵塞消防安全通道;各商店、超市必须按规定配置合格的消防器材,确保商住楼消防安全。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假期校内各种办班、招生宣传活动,严格审批手续,严格管理,严密监管校内人员集中场所。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暑期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和教职员工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做到组织严密,安全措施到位。集体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必须有学校干部和教师带队。五是对留校学生要进行妥善、周密的安排,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六是各单位(部门)要安排好假日值班,坚持领导带班制度,保持联络畅通。为保证假期安全稳定工作信息畅通,请各单位(部门)放假前将本单位假期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校保卫处,联系人:张自峰,联系电话:3969161。

 

 

 

                                           校保卫处

                                         ��七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