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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级新生户口落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5级新生报到工作即将开始,有关新生户口落户及身份证办理工作,校保卫处户籍科统一安排在9月14日至20日时间段集中办理。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校新生凭下列材料办理落户

1、《户口迁移证》原件;

2、《入学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身份证专用相片2张(请在每张相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身份证号码);

二、落户材料要求

1、《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与《入学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一致;

2、《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籍贯、身份证号码等内容不得涂改;

3、《户口迁移证》上的籍贯、出生地必须注明到省、市;

4、《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必须写明南昌大学学府大道999号或1299号;

5、公安户政部门不接收跨年度学生的落户申请凡办理了户口迁移的新生请务必在入校后将《户口迁移证》及其他落户所需材料上交所在班级辅导员

三、请各学院新生辅导员以班级为单位收齐需要办理落户学生的《户口迁移证》、《入学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专用相片两张以及填写好的《2015级新生户口迁移登记表》(见附件一),于2015年9月14日至20日下班前交至校保卫处户籍科(地点:前湖校区安保楼104室,办公时间:9:00――17:00,联系电话:83969160)由我处户籍科前往红角洲派出所统一办理落户手续。

四、东湖校区研究生(含医学院升研学生)的户口落户工作由保卫处东湖校区户籍室另行通知(咨询电话:86360110,联系人:饶娟)软件学院新生户口落户工作由保卫处青山湖校区户籍室另行通知(咨询电话:88304864,联系人:李萍)。

为确保新生落户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督促新生辅导员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协助我处和公安户政部门共同完成2015级新生户口的落户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doc

 

                     南昌大学保卫处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