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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情通报

 

  情  通  报

 

  200812月8日 12:00,保卫处接到两名学生报案称:12月3日下课后将手机遗留在前湖校区外经楼教室,后返回教室寻找,发现手机已不见了,期间只见物业保安在楼内巡逻。接警后我处迅速安排工作人员对物业值班保安闵某某进行调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闵某某,男,27岁,新建县人,现为前湖校区某物业公司保安。案发当日,犯罪嫌疑人利用工作之便分别于上午、下午在前湖校区外经楼教室盗得诺基亚手机两部,另据其交待今年5月份在外经楼教室还偷盗手机一部。

目前此案已查获诺基亚手机两部,另一部手机还在追缴当中。

 

 

 

南昌大学保卫处

 二��八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