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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处为校内教职工代办电子信息交通卡

 

我处为校内教职工代办电子信息交通卡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本市机动车驾驶人实行电子信息交通卡管理的通告》精神,我处经市交管部门和银行同意,于2009年10月14日,在前湖校区安保楼一楼大厅为校内教职工代办电子信息交通卡,得到了广大教师员工的一致好评。下一步,我处将继续和交管部门加强沟通联系,为广大教职员工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