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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落实情况的通报

 

关于2009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

落实情况的通报

42日 ,校党委宣传部、校综治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昌大宣字〔2009〕3号),要求各综治责任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精心组织、周密布署,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并于 5月10日 前将宣传活动方案、总结以及相关影像资料报校综治办,同时明确了此次活动落实情况将作为2009年度综治考核的重要依据。

截止5月10日,按照通知要求报送了相关材料的综治责任单位有:抚州医学分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江西电子仪器厂、建筑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科学技术学院、后勤服务集团、继续教育学院、中德食品工程中心、人文学院、离退休工作处、分析测试中心、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上饶医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根据《2009年度南昌大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评比细则》,未报送材料的综治责任单位将在2009年度综治考核中扣2分。

南昌大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九年五月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