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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保卫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南昌大学保卫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热爱本职,遵守职业道德,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的工作理念。

二、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增强法律意识。

三、强化责任意识,爱岗敬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作风正派,与人友善,谦虚谨慎,团结友爱,求真务实。

五、仪态端庄,举止文明,语言规范,着装整齐。

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越权、不越位,工作各负其责、相互配合。

七、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上班不串岗、不脱岗,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

八、严于律己,坚持原则,不以权谋私、不失职、不渎职、不玩忽职守,严禁利用工作之便索、拿、卡、要。

九、工作期间严禁喝酒、打牌、上网玩游戏,开会、执行任务时禁止吸烟。

十、搞好办公室卫生,保持室内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