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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届冬季研究生户口迁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

2009届冬季研究生户口迁移工作即将开始,为顺利完成此项工作,确保《户口迁移证》在学生离校前及时发放至学生手中,经我处研究决定,自 12月14日 起开始办理2009届冬研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1214日 ―― 12月18日

二、办理程序

以专业为单位统一办理。请各专业指定1-2名同学根据本专业同学户口迁移情况填写附表,具体程序如下:

1、将户口迁出学校的同学填写附件一表格(见附件一),已落实工作单位的要注明详细落户地址;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同学可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迁往人才交流中心。

2、将户口留在学校实行户籍代理的同学填写附件二表格(见附件二),并签订户口代保管协议(见附件三),代理期限为一年或二年。

3、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同学,缴纳《户口迁移证》工本费10元/人;办理户籍代理的同学缴纳户籍代理费50元/年。

请各专业于12月14日至12月18日下午17:00时前将相关表格和费用统一交我处户籍科。(另:请将附件一表格电子档发至保卫处李萍邮箱)

三、入校时未迁户口的同学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请研究生院督促各冬研毕业班班主任按照本通知要求,协助我处户籍科完成此项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我处户籍科联系,联系电话:3969160。

特此通知

 

 

 

                    南昌大学保卫处              

                  二��九年十二月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