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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级新生户口落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4级新生报到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新生户口落户及身份证办理的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户所需材料及材料要求

1、入校新生凭下列材料办理落户

①《户口迁移证》原件

②《入学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身份证专用相片2张(请在每张相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身份证号码)

2、落户材料要求

1、因公安户政部门不接收跨年度学生的落户申请,凡办理了户口迁移的2014级新生请务必在入校后将《户口迁移证》及其它落户所需材料上交所在班级辅导员;

2、《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与《入学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一致;

3、《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籍贯、身份证号码等内容不得涂改;

4、《户口迁移证》上的籍贯、出生地必须注明到省、市;

5、《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必须写明:南昌大学学府大道999号(或1299)号;

6、南昌市内的学生,户口迁往地址一定要注明红角洲派出所。

二、请各学院新生辅导员以班级为单位收齐需要办理落户学生的《户口迁移证》、《入学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专用相片2张以及填写好的《2014级新生户口迁移登记表》(见附件1),并于2014年9月15日至19日下班前交至我处户籍科(办公地点:前湖校区安保楼104室,办公时间:9:00―17:00,联系电话:83969160),由我处户籍科前往红角洲派出所统一办理落户手续。

三、东湖校区研究生(含医学院升研学生)的户口落户工作由保卫处东湖校区户籍室另行通知(咨询电话:86360110,联系人:陈武林);软件学院新生户口落户工作由保卫处青山湖校区户籍室另行通知(咨询电话:88304864,联系人:龚新)。

四、新生身份证的办理待落户工作结束后,由学生本人持学院证明或学生证,携带身份证专用相片及相片回执单自行前往红角洲派出所办理,具体**程序见附件2《新生办理身份证程序》。

为确保新生落户工作地顺利进行,请各学院督促新生辅导员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协助我处和公安户政部门共同完成2014级新生户口的落户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2014级户口迁移登记表.doc

附件2:《新生办理身份证程序》.doc

 

 

                         保 卫 处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