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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消防责任单位:

随着冬季来临,用火、用电、用气大量增加,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逐渐增多,给学校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为进一步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抗御火灾能力,现就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

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健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防火重点岗位人员的培训,对防火重点部位进行重点防范和安全检查,真正做到制度健全、人员到位、措施落实。2013年11月5日,新修订的《南昌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施,12月底前,南昌大学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新规定开展以下活动:

(一)组织各单位消防联络员和部分单位教职工进行培训;

(二)开展《南昌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提高各单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水平。

(三)制作消防安全知识展板,在全校学生公寓(宿舍)大厅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加强防火、逃生安全教育

各单位要针对新修订的《南昌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利用墙报、板报、主题班会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学院是学校防火重点部门,应开展以下活动:

(一)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主题班会。播放火灾视频影像资料,讲解逃生知识等。

(二)各学院组织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按消防台账内的应急疏散预案进行)。

(三)各学院出一期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板报。

三、组织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和整改

各单位自行组织防火安全自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具体要求如下:

1、办公区域: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私接乱接、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加强用火用电的安全管理,对电路的老化问题及时处理,各种取暖制热设备有专人管理,离人时及时关闭电源。下班前,要关闭电源和水源,关好门窗。

2、实验室:排查实验室消防隐患,尤其是化学、电气实验室。

1)加强实验室、仓库使用管理,责任明确到人;不得遮挡实验室房间的门、窗;禁止在实验室、办公室等场所私拉乱接及使用违章电器;禁止反应器、烘箱等设备在工作状态时,工作人员擅离职守。

2)加强对易燃易爆化学品、气体钢瓶的管理;禁止在实验室、办公室等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品,及时处理实验废弃物、废液;严禁将易燃易爆化学品和硬纸板、木箱、泡沫塑料等可燃物混合堆放。

3)检查实验室内消防设施、器材,保证设施、器材的完好,检查灭火器的有效使用期,过期或压力不足的应及时更换。

4)检查实验室电路,及时发现线路老化和电路安全保护系统故障等安全隐患,并进行维修。

5)禁止电瓶车在可燃物较多的地方充电和存放。

3、公共区域:按要求检查室内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应急指示灯、消防应急照明灯,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完好,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挪用、使用;保证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畅通。

4、学生宿舍:禁止私拉乱接、禁止购买、使用劣质电器,禁止使用明火,室内无人时禁止对电器充电。

5、其他区域:施工工地、食堂、强电间、弱电间等重点区域按消防安全管理的专业要求进行自检。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冬季防火工作,开展防火安全检查要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及时整改。

各单位检查情况请于11月22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报保卫处消防科。宣传教育活动情况请于12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保卫处消防科。联系电话:87616748,联系人:刘颖。

这次检查和宣传教育活动情况纳入2013年度综治检查内容。

 

 

             南昌大学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