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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08年度南昌大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及防火安全责任单位进行考评的通知

 

校内各综治责任单位、各防火安全责任单位:

根据《南昌大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经研究,决定于2008年12月16日起,校综治委、防火委对校内各综治责任单位、各防火安全责任单位2008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防火工作进行考评,请各综治责任单位、防火安全责任单位根据校综治委、防火委2008年初下达的《南昌大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及《南昌大学防火安全责任状》的要求,对照《南昌大学2008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比标准》,认真做好迎检准备。

 

附件:

1、《2008年度南昌大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及防火安全工作考评实施方案》

2、《南昌大学2008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评比标准》

2008年度南昌大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及防火安全工作考评实施方案.doc

2008年度南昌大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评比标准.doc

 

南昌大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委员

南昌大学防火安全委员会

��八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