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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09年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南昌大学文件

 

昌大校发[2010]24号

                                  

关于表彰2009年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校内各单位:

2009年,学校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单位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以防大火、除大患、保平安为重点,认真贯彻消防工作法律法规,积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不断强化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改善学校消防安全条件,抗御火灾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为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学校建设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总结成绩,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广经验,进一步推动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09年度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档案馆等30个先进单位、谈振兴等39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校内各单位和广大教职员工要以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工作,努力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创建和谐平安校园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 附件1、2009年度南昌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doc

      附件2、2009年度南昌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doc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主题词:消防  表彰  决定

抄 报:省综治办  省教育厅  南昌市消防支队

南昌大学校长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印

校对:钟  晨   打印:雷  红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