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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处理本人物品摆摊设点管理意见

 

为方便即将毕业离校的学生处理私人书籍等物品,对学生摆放销售摊位规定如下:

一、摊位设点时间:

设点时间为2009年5月4日至 6月30日 的周六、周日17:00-22:00。

二、摊位设置地点:

为便于统一管理,地点为南、北院的休闲广场。不得随意离开指定区域设地摊。

三、摊位销售物品:

书籍、服装、电子产品和生活用品等。

四、管理规定:

1、摊位仅限于本校即将毕业离校学生处理本人使用过的书籍等物品。禁止从批发市场批发商品到学校兜售,违者收缴取缔。

2、非毕业生班学生、外校学生禁止设点。

3、设点时须带本人学生证,配合保卫处巡逻人员查巡.

4、学校有活动,设点学生接到通知应立即撤点。

 

 

学工处   保卫处

��九年四月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