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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关于继续强化前湖校区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管理的通告

  

全体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优化前湖校区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有效消除各类交通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加大对校内通行的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的管理力度尤为重要和必须。经与属地公安、交警部门商定,自2010年6月20日开始,保卫处将同属地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对前湖校区行驶的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实施每周常态化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驾驶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必须携带驾驶证,依法对无证驾驶者处罚款500元,并处拘留。

2、摩托车无牌上路行驶和摩托车未年检的,依法扣车,并处罚款200元。

3、对无合法有效手续的摩托车、燃油助力车依法查扣,车主须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调查车辆来源。涉嫌走私、偷盗、购买赃物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暑假将至,希望各位车主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将自己的违规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带离学校处理。

 

特此通告

 

南昌大学保卫处

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