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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级毕业生处理二手物品摆摊设点的通知

 

2010届全体毕业生同学:

    根据大多数毕业同学的要求,为方便即将毕业离校的学生处理个人书籍等物品,经保卫处与学工处及其他相关部门协商决定, 2010年6月5日 6月6日 6月12日 6月13日 6月19日 6月20日 上午8:00――晚上20:00,2010届毕业生可在前湖校区南、北院休闲广场人行道上摆摊设点处理自己的二手物品(仅限同学自己的二手物品)。需办理的同学请自行在保卫处网站上(bwc.ncu.edu.cn)下载临时摊点审批表一式二份,填好后交到安保楼308室审批备案。经审批通过的同学在摆摊设点过程中,必须接受校保卫处的统一管理,随身携带审批表,同时认真维护卫生环境和公共秩序,对自行采购物品摆卖行为,一经查获所售物品予以缴扣。未经审批的一律不得自行摆点,违者所售物品予以缴扣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南昌大学学工处 保卫处

 年五月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