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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届冬季毕业研究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1届冬季毕业研究生户口迁移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户口迁移证》在学生离校前及时发放至学生手中,经我处研究决定,自 12月12日 起开始办理2011届冬季毕业研究生户口迁移手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1212日 12月16日

二、办理程序

以专业为单位统一办理。请各专业指派1-2名同学根据本专业同学户口迁移情况填写附表,具体程序如下:

1   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迁往人才交流中心的同学填写(附表一)并打印上交。(办理户口迁出的同学一定要写清楚详细的落户地址)

2  要求将户口留在学校实施户籍代理的同学填写(附表二),并签订户口代保管协议(附表三),代理期限为一年或二年。

3、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同学,缴纳《户口迁移证》工本费10元/人;办理户籍代理的同学(同时签订户口代保管协议)每年缴纳户籍代理费50元/人。

4、请各专业于 12月16日 下午5时前将相关表格和费用统一交我处户籍科。

三、 入校时未迁户口的同学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请研究生院督促各毕业班辅导员按照本通知要求,协助我处户籍科完成此项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我处户籍科联系,联系电话:83969160。户籍科办公地点:前湖校区安保楼104室。

    特此通知

   

    附表一.doc

    附表二.doc

     附表三.doc

 

                                 南昌大学保卫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