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届冬季毕业研究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1届冬季毕业研究生户口迁移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户口迁移证》在学生离校前及时发放至学生手中,经我处研究决定,自
一、办理时间
二、办理程序
以专业为单位统一办理。请各专业指派1-2名同学根据本专业同学户口迁移情况填写附表,具体程序如下:
1、 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迁往人才交流中心的同学填写(附表一)并打印上交。(办理户口迁出的同学一定要写清楚详细的落户地址)
2、 要求将户口留在学校实施户籍代理的同学填写(附表二),并签订户口代保管协议(附表三),代理期限为一年或二年。
3、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同学,缴纳《户口迁移证》工本费10元/人;办理户籍代理的同学(同时签订户口代保管协议)每年缴纳户籍代理费50元/人。
4、请各专业于
三、 入校时未迁户口的同学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请研究生院督促各毕业班辅导员按照本通知要求,协助我处户籍科完成此项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我处户籍科联系,联系电话:83969160。户籍科办公地点:前湖校区安保楼104室。
特此通知
南昌大学保卫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