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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按时报送综治、维稳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

 

关于按时报送综治、维稳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

 

各综治、维稳责任单位:

根据省综治办下发的《关于规范报送综治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赣综治办[2010]9号文)和江西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印发〈2010年江西省高等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赣教稳定字[2010]3号文)精神,为规范综治、维稳工作有关情况报送,特作如下通知:

一、报送内容

1、综治责任单位内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见附件1);

2、综治责任单位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台账(包括台账及分析报告)(见附件2);

3、综治责任单位内部治安重点地区、场所、部位排查整治情况(包括台账及工作情况报告)(见附件3)

二、报送时间

以上三项情况为每月报送,请各责任单位于每月7日前报送上月情况。

三、报送方式

各单位报送综治、维稳工作有关情况,一般采用公文交换、挂号邮寄、电传形式、校办公网等报送方式(联系电话兼传真:0791-3969162),也可直接送至南昌大学前湖校区安保楼301室,联系人:钟晨。

四、报送要求

1、以上三项情况,所有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未发生矛盾纠纷及无治安重点场所、部位的单位也要按照“零”报送的要求,在台账中填报“无”,但不需要报送分析报告或工作情况报告)。

2、各单位要按规定时间如实报送综治、维稳工作有关情况,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和压着不报,凡因瞒报、漏报、压报导致发生问题的实行责任倒查。

3各责任单位今后报送综治、维稳工作有关情况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4、校综治办将对各责任单位报送的综治、维稳工作有关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并列入年度综治、维稳考评内容。

 

特此通知

 

附:

附件1:综治责任单位内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doc

附件2:综治责任单位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台账.doc

附件3:综治责任单位内部治安排查整治工作台账.doc

 

 

南昌大学校园综治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