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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度综治工作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综治责任单位:

为了及时掌握各综治责任单位2009年度综治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综治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学校2009年度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和要求,经校综治办研究,决定对2009年度各综治责任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99月21日 10月15日

二、检查单位

各综治责任单位(见附表)

三、检查方法

1、校综治办成立中期检查工作组,分别对各综治责任单位进行检查。

2、此次检查不事先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实行明查、暗访。检查各单位综治、效能建设、矛盾排查、纠纷调处、保障民生、维稳等工作的开展情况,采取查阅相关资料、个别访问、实地查看、问卷调查等形式。

3、本次检查情况将作为综治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四、检查内容

此次主要检查各综治责任单位对2009年度综治工作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台帐建设、工作布置、防范措施及工作实效。具体检查内容参照《2009年度南昌大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评比细则》。

五、检查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综治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把中期检查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按照检查通知的时间、要求与内容,做好检查的督促与准备工作。

2注重实效,推动工作。通过检查,及时了解各单位综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明确提出改进意见,把中期检查转化为发现典型、推动工作的动力,转化为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举措。

 

附: 南昌大学2009年度综治工作中期检查单位名单.doc

 

 

 

 

                                     

南昌大学综治办

��九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