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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整治校园犬类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各住户:

       根据《江西省犬类管理试行办法》、《南昌市养犬管理办法》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 校综治办、校保卫处将于 2007年10月18日 2007年12月31日 对校内私人养犬及犬类管理情况进行集中排查整治,希望饲养犬类的人员自觉遵守省、市犬类饲养的有关规定,做好犬类饲养的相关工作。校综治办、保卫处将严格限制各种犬类进入校区,对违规养犬及违规进入校区的犬类及时进行查处,欢迎全体师生员工认真监督、积极举报。( 举报电话:8304110  3969110  6360110 )

特此通知!               

 

 

南昌大学综治办    南昌大学保卫处

��七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