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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生户籍迁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

2010届毕业生户籍迁移工作即将开始,今年我校约有6500余毕业生需要办理户籍迁移手续。为顺利完成此项工作,确保《户口迁移证》等户籍材料在学生离校前发放至学生手中。经我处研究决定,自 5月20日 起开始办理2010届毕业生户籍迁移手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办理时间

520日 5月31日 (各学院办理户籍迁移具体时间安排详见表一)

二、 办理程序

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办理。请各班指定2-3名班干部根据本班同学户籍迁移情况填写附表,具体程序如下:

1、   将户籍迁出学校的同学填写附表二(见表二)。为了避免由于字迹潦草而导致迁移证出现错误,请将(表二)打印上交。

2、   五年制学科及本校升研的同学填写附表三(见表三)。

3、   未落实工作单位要求将户籍留在学校实施户籍代理的同学填写附表四(见表四),并签订户口代保管协议,代理期限为一年或二年。

三、 入校时未迁户口的同学无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四、 东湖、青山湖校区毕业生户籍迁移工作由东湖、青山湖校区保卫办另行通知。

五、 请各学院督促毕业班辅导员按照通知要求,协助我处户籍科完成此项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我处户籍科联系,联系电话:3969160。户籍科办公地点:前湖校区安保楼104室。

特此通知

 

附: 表1-表4.doc  

 

 

南昌大学保卫处

年五月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