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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届冬季毕业研究生户口迁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

2010届冬季毕业研究生户口迁移工作即将开始,为顺利完成此项工作,确保《户口迁移证》在学生离校前及时发放至学生手中,经我处研究决定,自 12月20日 起开始办理2010届冬季毕业研究生户口迁移手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1220日 12月23日

二、办理程序

以专业为单位统一办理。请各专业指派1-2名同学根据本专业同学户口迁移情况填写附表,具体程序如下:

1、将户口迁出学校的同学填写附表一并打印上交(见表一)。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同学要写清楚详细落户地址,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同学可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迁往人才交流中心。

2、要求将户口留在学校实施户籍代理的同学填写附表二(见表二),并签订户口代保管协议(附表三),代理期限为一年或二年。

3、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同学,缴纳《户口迁移证》工本费10元/人;办理户籍代理的同学(同时签订户口代保管协议)每年缴纳户籍代理费50元/人。

4、请各专业于 12月20日 12月23日 下午5时前将相关表格和费用统一交我处户籍科。

三、入校时未迁户口的同学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请研究生院督促各毕业班辅导员按照本通知要求,协助我处户籍科完成此项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我处户籍科联系,联系电话:3969160。户籍科办公地点:前湖校区安保楼104室。

特此通知!

表一.doc

表二.doc

表三:毕业生户口代保管协议合格.doc

 

 

 

南昌大学保卫处

年十二月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