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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保卫处综合服务平台“青年文明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

自我校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以来,保卫处综合服务平台始终以“竭诚服务,健全管理,培养人才,创造业绩”为工作目标,以“努力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创建口号,努力服务学生成才,服务员工生活,服务学校发展,创建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被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命名表彰为南昌大学“青年文明号”。

为进一步深化创“号”活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更多的平台青年弘扬职业文明、争创一流业绩,经我处综合服务平台“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青年文明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保卫处综合服务平台全体成员

二、评选标准

此次评先活动旨在表彰“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业绩一流的先进个人,其评选标准是:

1、为师生服务创一流。带头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爱岗敬业,努力为师生员工提供温馨、便捷、周到的服务,深受师生员工的信赖和赞扬,服务对象满意率达95%以上,对创建工作有突出的贡献。

2、钻研技能达一流。带头勤奋好学,精益求精,勇于创新,熟练掌握本职岗位业务技能。

3、文明表率称一流。带头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在“青年文明号”集体中有一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三、评选办法

“青年文明号”先进个人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申报)、考核的办法进行评选。评选的程序是:推荐(申报)―评审―公示―命名―表彰。�� 

1、民主推荐。由平台各中心负责推荐人选(校园“110、119”报警服务中心5名、户政服务中心2名、**咨询中心1名),于5月26日前向保卫处综合服务平台“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申报。

2、组织审核。在各中心推荐候选人员的基础上,由“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评选标准,组织考察、评审,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评选出“青年文明号”先进个人。

四、奖励办法

对于“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个人,实行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办法,颁发综合服务平台“青年文明号”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我们要把“青年文明号”先进个人评选过程作为提升服务、塑造品牌、展示形象的过程,通过挖掘、总结、培育、提高、推广先进典型的过程,树立一批可亲、可信、可学的鲜活典型,以点带面,促进综合服务平台“青年文明号”优质服务的整体提升。

 

南昌大学保卫处

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