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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长办公室:3969158; 副处长办公室:3969157; 副处长办公室:3969156; 综治办副主任办公室:3969169; 副处长办公室:6362782;综治办秘书室:3969161; 综治办:3969159; 处办秘书室:3969162; 校卫队:3969165; 综合科:3969173; 户籍科:3969160; 治安科:3969167; 安全教育与宣传科:3969171; 消防科:3969175; 调研科:3969172; 保卫处(5栋值班室):3969170

通知通告
· 招聘启事...
· 关于对部分被盗自行车人员进行补偿...
· 警情通报...
· 关于成立保卫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
· 关于加强前湖校区夜间门禁管理的通...
· 关于办理《特别通行证》的通知...
· 关于对前湖校区四号门实行交通管制...
工作动态
· 保卫处在校内各单位普及消防安全知...
· 保卫处抓获多名盗窃犯罪嫌疑人...
· 校综治办举办2008年度综治联络...
· 保卫处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 保卫处与材料学院共同举办消防知识...
· 综治简报第八期...
· 综治简报第七期...
相关电话
 

校区3969110    3969119(火警)

青山湖校区8304110(北院)                    8305110(南院)

校区6360110

机构职责

保卫部()工作职责

    一、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政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二、做好动态信息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法轮功  ”等邪教组织、民族分裂势力对高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因素和突发事件;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三、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牛。
    四、调解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维护教学区、生活区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的治安秩序。
    五、对校内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
    六、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什和治安案件。
    七、管理在校园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八、参加所在地区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依据有关规定对扰乩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
    十、贯彻落实《消防法》及学校的消防规章制度,对消防器材做经常性检查、保养,要经常向学生、教职工宣传消防知识及火火知识,防止消防事故的发生。

       处领导:

      处长、校综治办主任:黄海啸
       责:主持保卫部()全面工作
       办公电话:3969158

副处长、校综治办常务副主任:陈振明
       责:协助处长工作,分管校卫队、户籍科、综合科
       办公电话:3969157
      
副处长、校综治办副主任:廖梦园
       责:协助处长工作,分管治安科、消防科、安全教育与宣传科
       办公电话:3969156

校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李友林
       责:协助处长工作,分管调研科、综治
       办公电话:3969169

副处长、东湖校区保卫办主任:李前华
                责:协助处长工作,分管东湖校区保卫办
       办公电话:6362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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